收费规则
一、本服内交易收费规则
什么是交易:通过藏宝阁发布交易信息,如果交易成功,系统向卖家收取一定的信息费。如果没有交易成功不收取信息费。
收费规则:
交易成功后,系统向卖家收取一定数额的信息费,角色的信息费=成交价x9%,银两、装备、物品和灵兽的信息费=成交价×4.95%,单笔交易最多收取1000元信息费。卖家实际收取货款=成交价-信息费-大额超额费。(角色类超过寄售限额后,将收取超出寄售限额部分5%的大额服务费,最低2000元)。
单笔交易最低收取信息费,银两为1元,物品和灵兽为5元,角色为60元。
二、跨服交易收费规则
买家所在服务器若已开放跨服藏宝阁业务,即可购买同一个转服分区内其他服务器的部分商品。已开放跨服购买的商品包括:装备、灵兽、坐骑和传家宝。
跨服交易成功,系统向买家和卖家双方收取一定的信息费。卖家信息费收费规则与本服内交易相同。跨服交易买家收费规则如下:
适用情形 | 信息费率 | 例 | |
---|---|---|---|
一般费率 | 当日首次购买 | 跨服购买信息费=成交价*10%(最低300元) | 服务器1的买家在藏宝阁购买服务器2的装备,成交价4000元 买家需缴纳的信息费为4000*10%=400元 |
优惠费率 | 当日在同一个服务器多次购买 | (1)5单商品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,不再收取信息费。 (2)多次购买累计交易金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,按照10%收取信息费。 |
服务器1的买家在藏宝阁购买服务器3的装备,成交价为1500元,首次购买需缴纳的信息费为300元。 同日,该买家又购买服务器3的传家宝,成交价1300元,无需缴纳信息费。 |
注意:跨服购买每次只能购买一件商品。跨服交易成功后,游戏内领取物品(装备、道具)的属性为绑定,灵兽属性为非绑定。
由于涉及镶嵌老宝石装备的流通问题,兰若开天和乱世英雄服务器于2016年1月28日前上架藏宝阁的所有装备,暂不可被跨服搜索和购买(本服玩家可以搜索和购买)。请相关卖家自行将装备从藏宝阁下架,游戏内取回商品并重新上架后,未镶嵌老宝石的装备可被跨服搜索和购买。
三、公示期预订收费规则
买家可以购买自己服务器藏宝阁上公示期物品,待公示期结束之后,就可以在游戏内领取藏宝阁购买的物品。
公式期预订买家收费规则如下:
收取交易金额的5%作为信息费。信息费不足1分钱的部分,按一分钱收取。
公示期预订费用=成交价*5%
例子:
卖方以100.3元出售一个物品,在公示期买家购买则需要花费100.3+100.3*5%=105.32元。